法国签证资料一览表 (旅游/商务/探亲访友)
适用于: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省户口居民或持以上省份暂住证/居住证的人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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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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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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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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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护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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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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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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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还有9个月以上,至少还有两页空白页;客人必须在最后一页亲笔正楷签名,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。复印护照首页,以及欧美发达国家签证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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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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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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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6个月内的近照,光面白底彩照(3.5X4.5mm),成像必须清楚,头像不宜过大,头像面积占相纸的60%-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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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身份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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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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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代身份证要两面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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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户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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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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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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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所在户口本,印有家庭成员的内容都要复印。(申请商务签可以不提供)
非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省户口居民请提交在以上省份已工作6个月或以上的在职证明原件或居住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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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结婚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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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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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人士请提供结婚证。(申请商务签可以不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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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活期账户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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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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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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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人名下的活期存折原件与复印件,显示最近3-6个月多次存取记录,最后一笔是送签当月的交易记录,余额建议3-5万元以上(切勿在近期突然存入大笔不相称款项)
2、使用银行卡的客人,可以打印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对账单原件,显示最近3-6个月进出帐记录,需有本人名字、账号和加盖银行章
3、可提供6个月前开户的定期存折、股票记录、国债作为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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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其他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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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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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房产证/汽车行驶证的客人务必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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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公司在职证明或学校在读证明
(放假信/派遣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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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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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,显示公司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号码,内容注明客人的姓名、护照号码、职位、月收入和在职时间,准假日期和费用开支的安排,打印相关负责人的姓名、职位,并亲笔签名、盖公章。
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在读证明原件,用抬头信纸打印,显示学校名称、地址、电话,注明客人姓名、准假日期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位,并签名盖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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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营业执照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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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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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盖公章);退休人士与学生无需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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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中英文申请表/补充表和委托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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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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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要求填写中文申请表格,并在领事馆的英文申请表第三页(两处位置)、补充问题表格以及委托书上亲笔签名。签名要与护照签名页字迹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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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欧洲旅游意外保险确认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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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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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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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项目必须包含遗体送返和医疗补偿。其中医疗补偿的保额必须达到人民币30万元(或3万欧元)以上,保障的天数必须涵盖整个行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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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酒店订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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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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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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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行程期间的酒店确认单。如居住在邀请方家中,须提供由当地市政府出具的“接待证明”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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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机票订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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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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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票订位记录。不要求提交已付款的机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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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商务邀请函
(商务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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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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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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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地公司出具的邀请函原件,使用抬头信纸打印,须包含以下信息:
a. 显示邀请公司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号码、邀请人姓名、职位,并亲笔签名,加盖公章;
b. 被邀请的所有成员的姓名、护照号及分别的职务,以及其雇主的名称;
c. 一份阐明邀请缘由的概要,其中包括将要进行的商务往来详情;
d. 访问期限以及详细日程;
e. 明确此次旅行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。
注:邀请函内容不要提及访问有商务培训的安排,否则就要提供由法国劳工部出具的同意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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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公司银行账户对账单
(商务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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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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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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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由申请人公司承担行程费用,需提供该公司最近3-6个月银行账户对账单原件,注明公司名称和账号,银行盖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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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邀请信
(探亲访友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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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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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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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访问目的及访问期限的邀请信,显示邀请人的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,以及被邀请人的姓名、护照号码,用英文或法文书写,亲笔签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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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邀请人的公民身份证明
(探亲访友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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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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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人的公民身份证明(例如护照、身份证、居留许可证明)
如果邀请人在当地学习,需提供当地校方出具的在读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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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关系证明
(探亲访友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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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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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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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文件。探亲的须提供经省外事办认证的关系公证原件,访友的须提供往来信函、合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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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.邀请人的财务担保证明
(探亲访友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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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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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人最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(例如:显示工资收入的银行账单、在职证明等)。也可提供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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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住宿证明
(探亲访友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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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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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居住在邀请人家中,需提供在法国居所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,并在邀请信中注明其详细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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