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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法10月正式实施

首部旅游法10月正式实施

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2年,我国有关部门就着手起草《旅游法》。遗憾的是,因当年我国旅游业刚刚起步,各个方面对旅游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不尽一致,旅游立法一直没有提上正式议程。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,《旅游法》终于出台。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表决,以150票赞成、5票弃权表决通过了《旅游法》。
    该法采取综合立法模式,整合旅游产业各要素和旅游活动全链条,构建了政府统筹、部门负责、有分有合的旅游综合协调、市场监督、投诉处理等制度,涵盖了促进(经济法)、管理(行政法)和民事(合同)三方面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。
    中国首部“旅游法”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。


《旅游法》三大原则

>> 无过错责任原则

 

 



  >> 替代责任原则

 

 



  >> 惩罚行赔偿原则